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支付的手续费取得专票可否抵扣进项税
【问题】
我们做一个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支付出租方的手续费取得专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答案】
参考财税[2016]36号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依据上述规定,贵司的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支付出租方的与取得贷款相关手续费取得专票,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