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方对股权投资未出资部分是否需要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问题】
投资方对股权投资未出资部分是否需要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答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2020年11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对未出资的股权投资的初始确认的最新规定,如下:
1-1 特殊股权投资的确认与分类
二、认缴制下尚未出资的股权投资
认缴制下,投资方在未实际出资前是否应确认与所认缴出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应结合法律法规规定与具体合同协议确定,若合同协议有具体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会计处理;合同协议没有具体约定的,则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投资的初始确认,若合同明确约定认缴出资的时间和金额,且投资方按认缴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则投资方应确认一项金融负债及相应的资产;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则属于一项未来的出资承诺,不确认金融负债及相应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