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上年已离职员工奖金,计缴个税时减除费用如何计算
【问题】
2021年8月支付上年已离职员工2020年度的奖金,该员工在2021年没有在其他单位任职的,计缴个税时减除费用可以按40000元计算吗?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所以,您公司取得该员工在本年没有从其他公司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承诺书后,支付个人奖金时可以减除40000元减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