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既是退役士兵又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否同时享受减免优惠
【问题】
企业2021年新招用的员工,既是退役士兵、又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否可以同时享受定期定额减免税优惠?
【答案】
财税【2019】21号规定“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既可以适用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可以适用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
同时,财税【2019】22号也规定“企业招用就业人员既可以适用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可以适用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
所以,企业招聘人员即是退役士兵,又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可以选择适用较优惠的定期定额减免税优惠,但不可以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