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公租房出租是否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
【问题】
我们公司经营公租房业务,把公租房出租是否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
【答案】
参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规定,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将上述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对于把公租房出租的业务,取得的收入,在所得税上不是免税收入,不能免征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