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提供培训服务的收入是按劳务报酬还是按经营所得计算个税
【问题】
个人提供培训服务的收入是按劳务报酬计算缴纳个税还是按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税?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658号)规定:
一、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属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无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中,办班者每次收入按以下方法确定:一次收取学费的,以一期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分次收取学费的,以每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如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提供培训服务取得收入,应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税;个人无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提供培训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