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派遣员工来我司工作,发生的差旅费用可以直接报销吗
【问题】
我公司与劳务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劳务公司派遣员工来我公司工作,这些人员发生的差旅费用可以直接在我们公司报销吗,差旅费用的火车票、机票我们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答案】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第三条: 本准则所称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第一条”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参考上述规定,劳务派遣员工也是公司的职工,发生的差旅费用可以在公司报销,取得旅客运输服务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