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收款销售货物如何确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时点
【问题】
我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如何确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时点?
【答案】
1.增值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以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增值税收入的实现,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以货物发出的当天确认增值税收入的实现。”
2.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