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境外总部借款后来本金转增资本,支付的利息能否抵扣进项税
【问题】
向境外总部借款支付利息,后来本金转增资本,支付的利息能否抵扣进项税?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根据上述规定,向境外总部借款支付的利息不能抵扣进项税。
【问题】
向境外总部借款支付利息,后来本金转增资本,支付的利息能否抵扣进项税?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根据上述规定,向境外总部借款支付的利息不能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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