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公司为我司提供广告服务,需要代扣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问题】
境外的广告公司在境内为我公司提供广告服务,其在境内没有设立经营机构,我公司需要代扣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答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