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营改增前的设备,取得租金收入可以按3%缴纳增值税吗
【问题】
营改增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出租2016年之前购入的设备,取得租金收入可以按3%缴纳增值税吗?
【答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第4小项规定,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
因此,营改增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出租2016年之前购入的设备,提供经营租赁服务取得租金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即按3%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