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票加盖代开企业的财务专用章是否合规
【问题】
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加盖代开企业的财务专用章是否合规?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章《增值税发票开具基本规定》第二节“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基本规定”中的第四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为其他个人代开的特殊情况除外)。
根据上述规定,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应加盖代开企业的发票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