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入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公允价值可以按成本计量吗
我公司投资于其他非上市企业,持股比例占3%,计入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公允价值可以按成本计量吗?
《《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32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企业在对权益工具的投资和与此类投资相联系的合同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以下简称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相关规定,基于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当成本不能代表相关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时,企业应当对其公允价值进行估值。仅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可以用成本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