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无法接受教育,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吗
子女已经年满11岁,但是因为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无法接受教育,请问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吗?
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因此,该情况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扣除条件,不能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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