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以前年度购进办公楼,计算增值额时可否扣除已缴纳印花税
公司转让以前年度购进办公楼,在转让环节,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计算增值额时是否可以扣除已缴纳印花税?
参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九、关于计算增值额时扣除已缴纳印花税的问题
细则中规定允许扣除的印花税,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印花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其缴纳的印花税列入管理费用,已相应予以扣除。其他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在转让时缴纳的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