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可以享受最新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优惠吗
建筑企业可以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吗?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的规定,在满足其他条件后,企业门槛是:小微企业或制造业等行业。这两个条件是二选一,也就是说如果满足小微企业,不限制行业;如果满足制造业等行业,不限制企业大小(大型、中型也可以),其中,小微企业是包含个体工商户的。
所以,建筑企业不属于制造业等行业,但如果满足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条件,也是可以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
小微企业条件如下: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六、本公告所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其中,资产总额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年末值确定。营业收入指标按照纳税人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确定;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增值税销售额(年)=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实际存续期间增值税销售额/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本公告所称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对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银发〔2015〕309号文件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以及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所列行业但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划型确定的纳税人,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中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
本公告所称大型企业,是指除上述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外的其他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