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时交了增值税附加税与房产税等,是否只能申请退税
2020年年度汇算清缴时,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2022年1-3月份已经交了增值税附加税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是否只能申请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明确,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
所以,2022年1-3月应享受未享减征增值税附加税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优惠的,可以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额,也可以申请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