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予经销商的赔偿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我们有一个经销商,公司现在跟他解除协议,自己做市场,公司给予经销商的赔偿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依据上述规定,公司给予经销商的合理赔偿可以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