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政府的资金用于购买车辆取得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
房地产企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取得政府的资金用于购买车辆取得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企业取得政府资金用于购买车辆取得专用发票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可以抵扣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