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产生的定期存款利息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之前产生的定期存款利息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中非经常性损益的认定规定,募集资金产生定期存款的利息虽然与公司的日常活动无关,且存在偶发性,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本质上属于一种融资行为,在募集资金投入使用之前和之后,分别以定期存款和形成的募投项目为企业带来收益,两者只是资产以不同的形态存在从而带来不同的收益。此外,如果将募集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扣除,会导致计算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等指标时,出现分子和分母不匹配的结果。因此,募集资金在使用之前产生的定期存款利息不属于非经常性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