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工程设计活动的非小微企业可否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新政策
企业为从事工程设计活动的非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新政策吗?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规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本门类包括 73~75 大类,7484为“工程设计活动”,因此,“工程设计活动”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二条规定,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为从事工程设计活动的非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