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了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能否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房地产企业的员工取得了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发生的支出,能否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取得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不符合“中国境内”的规定,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