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计算生产经营所得个税时,缴纳的社保可以税前扣除吗
合伙企业在汇算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为合伙人缴纳的社保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二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其业主和从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规定,除特定事项外,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的法规确定。
所以,合伙企业为合伙人缴纳的基本社保支出,可以在生产经营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