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自产竹子签订的合同是否免征印花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自产竹子签订的合同是否免征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第十二条第(四)规定,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自产竹子签订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自产竹子签订的合同是否免征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第十二条第(四)规定,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自产竹子签订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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