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国外,委托国外的企业修理支付的修理费是否要扣缴增值税
我公司的车辆在国外,委托国外的企业修理支付的修理费是否要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财政部令第65号)第八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
(一)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二)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
《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主席令第二十三号修订)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支付给境外企业的修理费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