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供应商拒开发票且协调无果,如何举报?供应商会有什么处罚
如果供应商拒开发票且协调无果,如何举报?供应商会有什么处罚?
供应商拒开发票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举报。
1.电话举报:通过各省税务机关网站查询对外公开电话中稽查局举报中心电话进行电话举报,或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2.网站举报: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或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官网相关栏目进行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3.寄件、传真等其他方式举报:以主管税务机关公示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办理。
4.现场举报:到各级税务机关举报中心进行现场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第(六)项,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