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高端和紧缺人才标准,个税实际税负超过15%可否申请退
答:《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2号)第一条、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31号)
第二条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并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
第三条 享受优惠政策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
(二)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海南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施动态调整)。
因此,海南本地人符合高端和紧缺人才清单,且符合上述琼府〔2022〕31号规定,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免税,可以申请退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