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取消,对进出口企业需要注意什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qizhenzhen 2023/09/20 14:25:16 字体:
问:《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取消,对进出口企业需要注意什么吗


答: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取消后,进出口企业自动获得进出口权,但其他手续还是要做的:

1、办理海关报关单位备案取得报关权

2、办理外汇收支名录登记收支外汇货款

3、开通电子口岸

4、开立外币账户收取外汇货款

5、首次申报退税前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

再根据《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报关单位备案全面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的公告》(海关总署 市场监督总局公告2021年第113号)的规定,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即可勾选海关报关单位备案同时获取海关的报关权限,如果在注册登记时没有勾选报关备案的,可以事后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企业资质”模块做报关备案。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免费听

  •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免费听

  •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个税新规

    个税新规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