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股东从投资的境内企业取得股息红利所得是否免征个税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八)项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个人股东虽然变为美国籍,境内企业如未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则个人股东取得境内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不能适用财税字〔1994〕20号规定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八)项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个人股东虽然变为美国籍,境内企业如未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则个人股东取得境内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不能适用财税字〔1994〕20号规定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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