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银行签订最高限额的借款合同,随借随还,印花税如何缴纳
答:《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字1988年第30号) 第二条、关于对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的贴花问题。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自2022年7月1日印花税法实施后,公告2022年第14号附件2《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印花税文件目录》所列文件或条款同时废止,附件2的文件目录中没有国税地字1988年第30号,因此,印花税法实施后,国税地字1988年第30号还是有效的。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企业和银行签订最高限额的借款合同,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算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