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方取得专票未用于申报抵扣,可以不退回发票联或抵扣联吗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依据上述政策,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发票联或抵扣联确有原因无法退回的,可以不退回,但是需要由购买方填开《信息表》,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依据上述政策,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发票联或抵扣联确有原因无法退回的,可以不退回,但是需要由购买方填开《信息表》,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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