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承包国有农场的土地再转租种植农作物,是否交增值税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规定:纳税人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依据上述规定,您说的情况民营企业可以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规定:纳税人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依据上述规定,您说的情况民营企业可以选择适用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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