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境外机构购买某个产品的销售数据,是购买商业情报吗
答: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07号)规定:
“二、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定义中所列举的有关工业、商业或科学经验的情报应理解为专有技术,一般是指进行某项产品的生产或工序复制所必需的、未曾公开的、具有专有技术性质的信息或资料(以下简称专有技术)。
三、与专有技术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一般涉及技术许可方同意将其未公开的技术许可给另一方,使另一方能自由使用,技术许可方通常不亲自参与技术受让方对被许可技术的具体实施,并且不保证实施的结果。
被许可的技术通常已经存在,但也包括应技术受让方的需求而研发后许可使用并在合同中列有保密等使用限制的技术。”
依据上述规定,您说的向境外机构购买某个产品的销售数据,建议跟主管税局沟通确认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