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行中期票据是否缴纳印花税
答:中期票据是企业依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和指引、由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主席令第八十九号)后附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借款合同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借款合同。
根据上述规定,中期票据属于有价证券,不属于印花税法规定的借款合同,也不属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规定的其他应税凭证和进行证券交易,因此,企业发行中期票据不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