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有额度限制吗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第一条、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第二条、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第四条、本公告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第五条、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根据上述规定,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没有规定贷款额度的限制。金融机构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小额贷款有授信额度、借款合同金额和贷款余额100万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