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不动产免租期间是否要确认租金收入
答:《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出租人应当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能够更好地反映因使用租赁资产所产生经济利益的消耗模式的,出租人应当采用该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应用指南(2019)》规定,岀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收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出租人应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根据上述规定,出租不动产免租期间需要确认租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