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到自然人个人所得税异议申诉如何处理
答:被收入类申诉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员工仍在职,确实取得收入”,需扣缴单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情况说明、劳动合同、工资单银行流水等资料。税务机关将确认该申诉不属实;另一种是“员工已离职”,需修改员工状态并做离职处理,同时删除该员工实际不在职、无收入月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息。如果涉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金额变化的,还应及时办理企业所得税更正申报并补缴相应税款。
被任职类申诉分为“曾经在职”、“从未在职”两种事项。“曾经在职”事项需要核查是否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中对该员工做离职处理。若人员状态仍为正常,填写离职日期,修改为“非正常”状态。“从未在职”事项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情况说明、劳动合同、工资单银行流水等资料。如果自然人申诉不实,税务机关将确认该申诉不属实,并把相关情况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如果申诉属实,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处理,情况严重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