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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配利润,未实际支付给境外法人股东,需要扣缴所得税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qizhenzhen 2024/03/20 17:02:29 字体:
问:公司分配利润,但由于资金问题未实际支付给境外法人股东,是否需要扣缴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第七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和解缴代扣税款。扣缴义务人发生到期应支付而未支付情形,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4号)第一条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非居民企业取得应源泉扣缴的所得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相关应纳税款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实际支付之日。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未向境外法人股东实际支付股息、红利,不需要扣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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