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公司占用耕地供水,是否减免耕地占用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主席令第十八号)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81号) 第十五条规定,减税的水利工程,具体范围限于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防洪、排涝、灌溉、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各类工程及其配套和附属工程的建筑物、构筑物占压地和经批准的管理范围用地。
根据上述规定,自来水公司占用耕地供水,可以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缴纳耕地占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