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税务人员服务态度不满进行投诉,税务机关多少工作日内办结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9号)第三十条规定:“纳税人因服务态度不满进行的纳税服务投诉事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
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9号)第三十条规定:“纳税人因服务态度不满进行的纳税服务投诉事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
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