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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土地被政府收回而给与补偿的协议是否缴纳印花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qizhenzhen 2024/09/04 08:45:29 字体:
问:企业的土地被政府收回而给与补偿的协议是否缴纳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四)项规定,

下列情形的凭证,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

1.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监察机关的监察文书。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征收、收回或者补偿安置房地产书立的合同、协议或者行政类文书。 

3.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书立的作为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与政府签订的土地补偿协议不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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