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预缴税款可否先享税收优惠,不适用后补交税款
问:现在不知道到年底单位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有没有超过30万元,可以在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时候先按没超过30万元就先享受20%的税率,等到年底的时候一看超过30万元了,那补交税款就行了吧?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规定:二、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但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将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备案。
四、小型微利企业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但预缴时未享受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享受。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时享受了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时超过规定标准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依据上述规定,您的理解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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