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将房产变更到新的企业是否交纳土地增值税
【问题】
我公司是母公司,想将子公司的房产过到我公司名下,如果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将房产变更到合并后新的企业是否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
【答案】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号)规定:二、 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五、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依据上述规定,如果贵公司和子公司合并后的公司都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将房产变更到合并后新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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