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进料加工后,以深加工结转方式转给我公司加工,如何涉税处理
【问题】
另一公司进料加工后,以深加工结转方式转给我公司加工,如何进行涉税处理?
【答案】
按《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税收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大国税发〔2006〕122号):转出企业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的退税部门申报免税;产品转入企业应当向其主管征税机关的退税部门办理进料加工登记。
生产企业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收入暂不征收增值税,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企业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的收入应当与其他经营活动的业务收入分开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