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部件用于养猪场设备,能否开具13%增值税发票
【问题】
公司与客户签订养猪设备销售项目合同,全部发货安装验收后,客户又购买了部分部件,用于养猪场设备项目,我们销售的这部分部件能否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答案】
销售的零部件不能适用13%增值税率。
可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规定 :十六、农机农机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包括林业、牧业、副业、渔业)的各种机器和机械化和半机械化农具,以及小农具。
农机零部件不属于本货物的征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