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未申报,次月收到限期整改通知,并罚款100元,合理吗
【问题】
我公司3月份季报没有申报,4月份收到限期整顿通知,同时给予我们罚款100元,税务可以处罚吗?
【答案】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上述规定,税务机关可以针对公司没有按期申报的行为给予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