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加盖财务章模糊可退回
问:开具专用发票时,如果加盖的财务用章不清楚,可以接收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根据以上税收规定,如果财务章不清楚,无法辨认,可以退回。
问:开具专用发票时,如果加盖的财务用章不清楚,可以接收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根据以上税收规定,如果财务章不清楚,无法辨认,可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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