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0 苹果版本:8.7.3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新办企业签订的建筑、 购销合同应及时缴纳印花税

来源: 南京日报 编辑: 2015/06/10 09:55:12 字体:

案情简介:近期,南京地税局检查人员在对某新办房地产企业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楼盘尚处在建设期,未领取销售许可证,不涉及房屋销售等大额的税收。但该公司与建设单位、设备生产企业签订建筑合同、购销合同总价值8亿多元,未申报缴纳印花税。对此,检查人员就相关政策进行了宣传,对公司补征税款21.1万元,加收滞纳金7.6万元,并处以未缴印花税款50%的罚款。

税务分析: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和第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同时,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因此,该公司与建设单位、设备生产企业签订建筑合同、购销合同时应及时缴纳印花税。

检查人员提醒,新办企业由于尚在投产期没有实现销售收入,往往忽略了缴纳税款。其实,这一时期也会产生不少纳税义务,如与建设单位、设备生产企业签订建筑合同、购销合同等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支付员工的工资时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的房产、土地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x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

    商业模式创新与企业价值管理免费听

  •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

    中国18税种详解与实务应用免费听

  •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

    科技研发企业财税管控与经营管理特训专题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所得税汇编

    所得税汇编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