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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发票时不得存在这些行为

来源: 12366北京中心 编辑: 2017/10/17 14:40:03 字体:

【问题】

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发票时不得有哪些行为?

【答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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