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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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标准 医保类型 2023年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财政补贴 个人缴费 不低于610元 每人每年350元 (特殊群体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参保资助) 备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有大病保险,个人无需另行缴费即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筹资标准提高的背景 今年6月,《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2022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 云南省按照国家文件要求,充分考虑云南省城乡居民收入等实际情况,2023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继续执行国家规定不低于每人每年960元的标准下限,进一步优化筹资结构,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康持续发展。 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实行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相结合,其中,政府补助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个人缴费统一为350元。适度提高包括个人缴费在内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是国家从长远考虑保障城乡居民“病有所医”作出的重要决策,参保后,大病保险无需另行缴纳,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有困难的,还可申请医疗救助。 参保对象 如何办理参保 如何缴费 征缴时间 云南省各州(市)城乡居民 统筹区 集中参保缴费期 省本级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25日 昆明市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5日 曲靖市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25日 玉溪市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5日 保山市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25日 昭通市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丽江市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普洱市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25日 临沧市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25日 楚雄州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5日 红河州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25日 文山州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20日 西双版纳州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大理州 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12月25日 德宏州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怒江州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5日 迪庆州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5日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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